服务描述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推免工作一般在学生毕业年级的秋季学期(九月初)启动,一般于每年9月25日前结束,主要包括推免资格申请和审核,即确定同学是否具有推免资格。

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本科毕业一年内不计划赴境外留学者以及毕业后不参加就业派遣者,均可参加我校推免生遴选。

推免类型及重要时间节点详见每年9月教务处发布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