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传办字〔2013〕11号“2013年‘五一’放假通知”,现对“五一”放假期间的课程做如下调整:
我校2013年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的公休日调至4月29日(星期一)、4月30日(星期二)休息,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上课。
其中4月29日(第十周星期一)的课程安排调整至4月27日(星期六)进行,4月30日(第十周星期二)的课程安排调整至4月28日(星期日)进行。原4月27日(第九周星期六)、4月28日(第九周星期日)以及5月1日(第十周星期三)期间所涉及的必修课、限选课、公选课均暂停一次,5月2日(星期四)正常上班、上课。
停课课程的任课教师如有需要,可联系本学院教学秘书,到教务处运行科办理补课手续。
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