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传办字〔2014〕7号“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现对2014年清明节期间的课程做如下调整:
我校2014年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3天。 4月5日(周六)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日)的公休日正常休息,4月7日(星期一)补休。
4月8日(星期二)正式上课、上班。
4月5日至4月7日期间所涉及课程停课一次,任课教师如有需要,可联系本学院教学秘书,到教务处运行科办理补(调)课手续。
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