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传办字〔2018〕8号“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现对2018年清明节期间的课程做如下调整:
我校2018年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放假3天。4月8日(星期日)正式上班、上课。其中4月6日(第五周周五)的课程安排调整至4月8日(周日)进行。
放假期间所涉及的本科生必修课、限选课、公选课均暂停一次(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请以各专业通知为准),任课教师如有需要,可联系本学部(直属学院)教学秘书,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办理补(调)课手续。
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