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考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1-24浏览次数:403

一、缓考说明

根据《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传教字〔2017241号规定:

第六章第二十五条 学校允许学生在特殊情况下申请缓考:

1.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时,须在考前向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同时提交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教务处批准后方能生效(考试周内办理缓考,逾期不补办);

2.因事一般不准缓考,原则上重考、缓考后不准再次办理缓考。

3.基础教育课的缓考考试在下学期初进行;专业必修课程的缓考考试将与下一年度进行的该课程考试一起进行。未经批准擅自缺考(即旷考)者成绩以零分计,并注明“缺考”字样。缓考考试成绩按实考成绩记载。

4.原则上限选课(大学英语课组除外)和公共选修课不组织重考、重修,因此不可办理缓考。限选课(大学英语课组除外)和公共选修课缺考以空成绩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