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在最长有效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本专科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者:金梅珍发布时间:2026-05-22浏览次数:55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中国传媒大学本专科生学籍管理文件相关规定,学校拟对在校最长有效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本专科学生作退学处理。因我校通过电话、EMS等方式均难于联系本人,特公告形式送达,具体学生名单详见附件。

    本次公告期为2026年5月22日至5月26日,共计5天。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学生如异议,请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工作日将事实、理由和证据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指定地址。逾期未行使陈述和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申辩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中国传媒大学艺术与传播大楼3层本科生院301室

联系电话:010-65783223。 

中国传媒大学 

2026年5月22日

       


附件:学生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