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表一经排定,必须保持其相对稳定性。
2.开学第一周原则上不允许调课。
3.教师应按课表安排按时上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课的,须至少提前一天在教务系统进行申请,经校院两级审核通过后生效。任课教师因突发疾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课手续的,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学院说明情况,并提交补办调课手续申请,由本科生院协同教师所在学院做好相应课程调停课情况的通知工作。
4.未经批准,自行变更上课时间、地点或减少课时的,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