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教学大纲是重要的教学基本文件之一,任课教师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参照,科学合理填写。
自2020年春季学期起,学期教学大纲在新教务系统填写。如未按时提交课程将无法进行排考、成绩登录等工作。
一、学期教学大纲的填写范围
本科教务系统内已正常排课的每学期所有课程(包括通识教育拓展课、通识教育核心课、单独开班的重修课程等)。
二、在线填写时间
线上填写学期教学大纲的时间自公布排课结果之日起,至下一学期开学初第三个周日结束。
三、填写注意事项
1.只有主讲教师可以填写学期教学大纲,如同一课程号,同一课序号有多名主讲教师,每一位主讲教师均有填写的权限,各主讲教师可根据课程情况协商填写事宜。
2.每门课程(以课序号为最小单位)由一位主讲教师填写并提交完整的学期教学大纲。
3.学期教学大纲新增“是否需要排考”选项,该功能主要用于考试安排。如选择是,则需要在期末考试周或八周结课时进行排考。
4.学期教学大纲中“成绩构成”的比例设置与任课教师在成绩录入时的成绩构成同步。
5.学期教学大纲中教学计划内容应与实际教学内容一致。